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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1:22 来源: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部门网站(http://wlgj.hlb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8777645)。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聚焦文旅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发布信息累计38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1279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共1336条。主要涵盖文旅产业提标提效发展、重大决策、规划计划、行政处罚、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利用网站和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广泛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3条,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健全审核机制:完善“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级审核制度,细化信息公开范围判定标准,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虚假信息发布情况。

2.强化动态维护:建立信息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每季度开展网站和新媒体信息清理整治,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规范数据管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标准,建立政务公开数据统计台账,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核心数据实时更新、精准统计。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网站优化升级:对政府网站进行优化升级,完善网站功能模块,提升网站界面设计的友好性和易用性。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和漏洞修复,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2.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制定完善新媒体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发布内容、发布频率、互动回应等要求。强化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的服务属性,开通“政务咨询”“投诉举报” 在线互动通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1.监督考核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定期对各科室、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社会监督反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对公众提出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缺乏明细说明;政策解读针对性不强,对公众关切的实操性问题回应不够充分。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不足: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存在信息不同步、更新不同步问题,部分线下公开的办事指南未及时同步至线上平台;新媒体平台互动功能发挥不充分,留言答复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专业队伍建设需加强:基层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专业培训,对公开范围界定、敏感信息甄别等业务掌握不够精准。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升公开内容质量:聚焦公众需求,明确文旅项目审批、资金使用、行业监管等核心信息的公开要素和标准;建立政策解读 "三同步" 机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增加案例解读、问答解读等形式,提高政策可读性。二是强化平台协同联动:建立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协同机制,明确信息更新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确保各渠道信息一致;提升留言答复效率和精准度,实现一般咨询 24 小时内回应、复杂问题 3 个工作日内答复。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组建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队伍,每个科室明确 1 名专职联络员;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 "案例教学 + 实操演练" 式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