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简称:市文旅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门户网站(网址)下载。咨询反馈电话:0470-821764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平台,公布信息5422条,其中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发布政策解读1条。网站开设部门信箱,回应群众咨询15件,回应社会关切1条。按规定公布本部门预决算、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答复人大建议26件,政协提案68件,除3件不予公开属性政协提案外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
2022年未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吸纳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在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未出现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制度化审查政府信息。常态化核查已发布信息。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不断强化对公民个人权益的维护;完善整理发布信息形式。
不断完善门户网站栏目,涉及功能升级、便民服务等平台建设,新建了1个专栏。
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务公开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方式还有待优化改进,政务公开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重点领域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流程、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规范政策公开发布。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统一”对需要公开的文件及时进行公开。三是规范网站专栏设置。根据主动公开范围的调整,新建业务工作专栏,全面公开文化、旅游、广电相关业务信息。四是注重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机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需求。五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公开本单位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六是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