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的工作部署,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扫黄打非”工作任务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集中开展全市2022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决策部署,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扫黄打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惩建并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黑网吧”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文化市场高质量体系建设与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扫黄打非”工作任务。按照统一工作部署,集中组织开展“护苗”“净网”等系列专项行动,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力扫除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互联网有害信息,推动实现保护未成年人氛围更加浓厚、网络空间持续清朗的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及《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任务要求,积极配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进一步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加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场所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悬挂情况、上网实名登记情况、有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未成年人禁入警示牌设置情况、场所内有无人员吸烟以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各种形式存在的“黑网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三)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不得设立文化经营场所的规定,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依法依规取缔违规设立的经营场所,严厉处罚违法违规经营业主。要加强日常巡查频次,加大对乡镇、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巡查,严查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行为。对于接纳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做好源头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审批前置条件,落实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要求,对符合条件设立的必须通过公示和听证,邀请教育部门、社区干部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参与听证,不能通过听证会的娱乐场所不予审批。
三、检查阶段安排
专项检查时间自2022年5月至12月,阶段安排如下: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2年5月)
各旗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宣传教育与引导,组织辖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细化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与完善网格化监管排查工作机制。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2年6月至10月)
在强化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大暑期及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排查整治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全面梳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将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建档立卡,着力解决监管检查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监管检查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与专项检查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结合实际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按照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要求,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提高联合执法效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联合执法要有的放矢,针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对重点经营场所和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提高整治检查的针对性与精准性。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检查常态化。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行刑衔接,对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的发生。要严格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对符合规定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进行失信主体认定并实施信用惩戒。
(三)提高举报投诉受理效能。要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举报投诉首接负责制,在首次接到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举报投诉后,要立即受理,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投诉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投诉者,着力提高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满意度。
(四)推进专项检查常态化。要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检查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全年开展常态化整治,列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明查与暗访结合,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举报线索排查与立案查处力度,防止“打击一次、有效一时”,着力推进专项检查常态化。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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