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呼伦贝尔导游协会:
针对旅游旺季以来导游服务投诉与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呼伦贝尔优秀旅游城市品牌形象,为旅游者提供规范、优质、文明的导游服务,加强导游服务监管,特通知如下:
一、各旗市区文化旅游部门与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依法全面加强对导游服务行为的监管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投诉举报线索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要加强对导游及景区讲解员政策法规、思想道德、执业素养等培训教育,对导游讲解词、解说词内容进行全面规范与审核,严格杜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讲解内容,切实规范提升导游讲解服务质量。导游协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导游会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教育等管理制度,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加强导游执业自律。
二、旅行社、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强化对带团导游人员、景区讲解员的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严禁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要规范审核导游词、讲解词内容,严禁导游讲解与景区讲解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内容。要全面贯彻执行导游服务、讲解服务有关标准要求,强化培训教育,建立健全游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切实把好带团导游、景区讲解服务质量关。
三、导游人员要认真学习与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增强法制观念,严禁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严禁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强迫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诱导与欺诈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导游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等标准要求,规范服务、文明服务,做好文明旅游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做好旅游全程的安全提示警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旅游安全保障员。
四、导游与景区讲解员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规范导游讲解服务,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解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封建迷信、封建歧视和低俗不文明等内容,要多讲民族交往交流、团结发展的故事,做好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播者。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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